总投资195亿,隆基鄂尔多斯投建20GW硅片+30GW电池+5GW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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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日晚间,隆基股份(601012)发布关于签订重大投资协议的公告 。根据战略发展需求,公司与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于2022年3月12日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就公司在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蒙苏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年产20GW单晶硅棒和切片项目、30GW高效单晶电池项目及5GW高效光伏组件项目达成合作意向。本次签署的投资项目实施前尚需根据投资金额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本投资项目由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项目子公司投资约195亿元(含流动资金)。
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
2、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乙方: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
丙方: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20GW单晶硅棒和切片项目,30GW高效单晶电池项目及5GW高效光伏组件项目。
2、项目投资内容:丙方将在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分别设立各项目控股子公司作为各项目的运营主体,由项目子公司租赁乙方或乙方指定出租方的厂房、仓库及附属设施,负责本项目生产和工艺设备购置、安装及调试,流动资金投资和项目运营管理。
3、丙方项目公司投资概算(含流动资金):年产20GW单晶硅棒和切片项目预计投资金额76亿元,年产30GW高效单晶电池项目预计投资金额103亿元,年产5GW高效光伏组件项目预计投资金额16亿元。(公司将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基于项目建设和营运的实际需求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测算,具体投资预算以公司内部有权机构审批的金额为准)
4、建设周期:根据合同约定的条件,自厂房、仓库及附属设施移交丙方项目公司使用起,上述各项目投产时间不超过6个月,达产时间不超过24个月。具体实施进度以公司内部有权机构审批的进度为准。
5、项目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蒙苏经济开发区江苏工业园区西片区。
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订的项目投资协议符合公司的未来产能规划,有利于公司充分发挥技术和产品领先优势,抢抓光伏市场发展机遇,进一步提升公司产能规模,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本次项目预计不会对公司当期营业收入产生影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召开董事会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测算并及时披露。以上投资协议的签订和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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